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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印发《关于将本科生高水平创新事故试点纳入C类替代出版物、发明专利授权的通知》,根据《通知》,可申请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创新成果必须由本校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获得。 就读期间,第一名完成成绩的单位必须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申请人必须是成绩的主要负责人,并且仅执行数据收集和数据输入等辅助任务。工作成果不可识别;成果必须是在教师指导下通过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获得的,包括问题分析、调查研究、方案设计、论证等。制定、实施等过程。能够展示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本专业的主要培养目标相一致。简单运用与主要技能无关的单一技能所获得的结果,不纳入替代范围。四类成绩的具体要求如下: 1、高级别比赛获奖者代表学校参加一级、二级比赛,并获得二级比赛一等奖、一级比赛一等奖或二等奖。对于团体赛,只有前两名学生中只有一名可以申请。 2、创新训练项目完成情况:作为骨干成员参与省级创新技能项目(包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校企技能项目等),其中合作完成国家级项目完成良好及以上,省级项目完成优秀,开展工作量位居第一。如果多名成员并列第一名,则只有一个人可以申请。 3.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则所发表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并在国内重要核心期刊及学校认可的以上专业期刊、或中科院科学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4、发明专利授权: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涉及技术点和与专业相关的事项。 《通知》规定,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组开展校级评估以现场防御的形式。防守通过率原则上不超过2/3。答辩专家将根据“成果与主体的关系、学生对成果的贡献、成果的变化与价值、“替代报告”的质量、教育表现答辩”五个维度,对替代结论和毕业分数进行综合评价。通过答辩的学生将直接获得毕业课程相应学分;未通过答辩的学生须在学院指导下按照2026年毕业计划的常规程序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毕业计划按时完成。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教育在线、现代快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